2009年2月1日 星期日

Rock Around the Clock

2009,第10年。

1999年閃靈的暴羽肆虐,我將它設定為我搖滾生命的起點。回憶起來,那天在音箱旁被爆音轟炸的耳膜刺痛,彷彿還沒消散,卻居然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。

想當年就跟每個搖滾臭小鬼一樣,把搖滾樂看得多神聖,多崇高,彷彿整個生命都應該要繞著它打轉一樣,這樣才是ROCKER。十年後的我,早就捨棄了一直未達成的金屬健兒長髮夢,把一堆黑踢堆到積灰塵,連說ROCKER這個字眼都不好意思,而且最愛的歌手是大塚愛。

但是在搖滾裡,這十年來遇到的人、事,聽過的歌,終究永遠的改變了我。我的思考模式,我的笑點,我的勇氣,還有最明顯的,對這個社會的憤怒。

還有人與人的頻率。搖滾會成為頻率是否相合的基礎,即使不聊音樂,它依然會無形的讓人認知到,誰與誰是一國的(雖然聽搖滾的人也多得是雞巴人...)。探究起來我已經不是單純喜愛搖滾樂,而是喜歡這個因搖滾樂而觸發的小宇宙吧。

10年後的我會是什麼樣子?也許還是一樣天煞孤星,也許還是一樣吃不飽餓不死。那時的我還會像現在一樣憤怒嗎?

我想會的。只要我聽到鼓聲還會本能性的點起頭,只要我聽到慘叫黑的鬼叫還會偷笑。

或者反過來想。只要這世界上還有值得憤怒的事,我就永遠需要搖滾。

JIM!BLESS ME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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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話阿!不要偷偷看,這樣很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