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

《嫌豬手事件簿》それでも、ボクはやってない

(本片曾於2008金馬影展播映,名為《無論如此,我沒做》。2010/6/4將於院線上映,更名為《嫌豬手事件簿》)




《それでも、ボクはやってない》儘管如此,我沒做。
你沒做就沒事嗎?當個人權利的伸張會造成國家權力的尊嚴困窘時,誰管你是清白的,誰管你無罪推定原則。

這是關於一個搭電車準備參加面試的青年被誤認為電車痴漢,經過漫長的司法程序,以及不屈的奮鬥後,終於獲判三個月有期徒刑的故事。

當正港痴漢只要下跪討饒,然後繳出幾萬日円就可以走出差館,無罪之人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而忍受漫長的拘禁、訊問和審判,追求微乎其微的無罪判決,同時,審判還參入警、檢、法三系統的互相妥協,以及國家權威的考量,此時法律在事實上已經失去了它的合目的性。

更何況執行法律,進行審判的終究是人而非神,不可能有全知的客觀。法官只能藉由所能見聞的證據和說詞進行個人的判斷,而判斷也不可能排除如情緒、觀感等人的因素。因此,審判的目的就不會是追求真相,而僅是追求一項最終決策而已。

故,電影一開頭的字幕「就算放走十個罪人 都不能讓一個無辜的人入獄」,終究只能是一種夢想。

但是人沒有理想,跟鹹魚有什麼兩樣?

(你們都讓國民黨復辟了,不就是鹹魚一條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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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話阿!不要偷偷看,這樣很猴。